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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通海棠8号公交线路的批复
  • 索 引 号:00823272-x/2021-00587
  •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
  • 发文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1-01-27
  • 发文字号:三交运〔2021〕39号
  • 发布日期:2021-01-2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通海棠8号公交线路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1-01-27 17:51:27

市交通运输局

 三交运〔2021〕39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通海棠8号公交线路的批复

 

三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开通海棠8号公交线路的请示》(三公交集〔20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公司开通风塘村委会至升昌村委会公交线路,全程约12.5公里,线路编号:海棠8号,配置4辆6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辆。

线路走向:往:风塘路—藤桥路—龙海路—藤桥G98高速互通—新民路。

线路走向:返:新民路—藤桥G98高速互通—龙海路—藤桥路—风塘路。

停靠站点:往:风塘村委会、崇德学校、泰安路口、风塘村路口、君函驾校、海棠潮鸣、龙海风情小镇、藤桥糖厂、海棠区委、藤桥市场、东溪村路口、南田农场、升昌村委会。

停靠站点:返:升昌村委会、南田农场、东溪村路口、藤桥市场、海棠区委、藤桥糖厂、龙海风情小镇、海棠潮鸣、君函驾校、风塘村路口、泰安路口、崇德学校、风塘村委会。

二、按照《2018年关于印发三亚市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实施方案》(三府办〔2018〕260号)的要求,风塘村委会至升昌村委会公交线路的经营期限自线路开通之日起为6年,并实行“公车公营”。严禁买断产权挂靠经营,发包经营。

三、上述公交线路公交车辆投放运营所引发的各类纠纷及经济责任由市公交集团自行解决和承担。

四、以上公交线路公交车辆采购费用资金来源,由你公司采取融资租赁、银行信贷等方式解决,并纳入公交成本规制核算。

五、以上公交线路开通后线路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价格执行。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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