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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2024〕21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面实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告知性备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落实“机器管招投标”的工作任务要求,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公平交易、监管高效,“放得开,管得住”的公路建设市场。现参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琼交公路〔2023〕207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即日起,我市公路工程公开招标文件备案执行“告知性备案”方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招标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工作负总责。
招标文件备案为告知性备案,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招标文件从三亚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线提交办理备案,提交即视同备案,其他工程管理事项参照附件执行。请市、区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业主单位、各公路工程招标参与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琼交公路〔2023〕207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交通综合保障中心、局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