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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72-x/2022-00795
  •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
  • 发文机关: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2-09-22
  • 发文字号:三交运〔2022〕367号
  • 发布日期:2022-09-2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22 15:50:39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三交运〔2022〕367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重点项目组:

现将《三亚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22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交通运输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交通运输领域有力法治保障,制定规划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加快综合交通、海南自由贸易港“运输往来自由便利”等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三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交通运输厅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在法治道路上加快推进三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

4.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有效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法律服务和日常生活全过程,提高交通运输法治化管理水平。

5.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党领导、部门协同推进、行业广泛参与、服务对象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指导思想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教育培训学习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引导和促进干部职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注重通过典型民事案件以案释法,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深入群众、融入生活。

(四)深入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五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我为自贸港建设学法懂法宣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诞生历程、法律地位、主要内涵以及实践价值,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法规制度和规则体系,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面实施。

(五)深入学习宣传新发展阶段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宣传与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认真学习宣传公路、水路领域等行业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宣传贯彻《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等新制定或修改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领域法规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广大党员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家风建设、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分层分类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法治素养

(一)着力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修订优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加大对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廉政法治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交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交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安排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线上学习、以案释法等学法实践活动。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着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并落实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确保人民群众权力得到保障,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风向标。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对行业从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经营警示等法治培训活动把提升从业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一)持续加强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抓手,挖掘、提炼、整合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发挥车、船、路、港、站公共交通空间,利用公交、出租、班线客运等服务窗口,制作展板、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宣传资料,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部门文化和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对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管理,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充分展示交通运输普法文化,推动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二)打造一批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

坚持集中法治宣传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围绕“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惠民便企精准服务活动、“12·4 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学法用法有机结合,通过现场说理、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交通运输法治讲堂等,营造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养一支交通运输普法志愿队伍

加强普法专业化建设,培养组建一批普法志愿者队伍。融合部门特点,依托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力量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服务,提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擦亮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名片。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专项依法治理

深化行业治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促进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二)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专项依法治理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影响生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问题治理,配合开展“三无”船舶、离岛免税“套代购”专项依法治理行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为,强化监督,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坚持普法与立法融合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措施公布解读同步机制,推进立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增强社会公众对法规规章、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同。加强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以案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发挥行业协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建设,推动组建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普法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培育以案普法品牌。

七、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紧盯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推进高质量高标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普法督查与激励制度等,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加强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丰富内容方式

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普法精品内容。在立法过程中开展实施普法,在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律内涵,扩大社会参与;加强行政许可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推行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普法,落实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在行政管理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工作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区分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利用宣传栏(橱窗)、LED 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屏、手机短信等载体,建立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在机关、场站、港口、工地等场所开展普法益民服务活动,为公众提供具有强体验感、参与感的法治宣传场景教育,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四)落实保障工作经费

按照市委市政府、交通的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用于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工作人员普法培训、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和普法活动,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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