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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函〔2018〕1851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罗学芬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罗学芬同志:
您好!您于2018年11月20日来信提出的“关于乘坐三亚市公交公司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得不到理赔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11月21日收到您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始着手展开调查,原新国线集团陈放彩车队长也积极配合我局工作,调查期间,我局为了了解此次事件经过,多次与您取得联系,经协调处理后,12月17日阳光保险公司已将交通事故赔付款:12980元打至您的账户上。为进一步确认,我局工作人员12月21日与您再次联系确认,该事件已得到解决,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