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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邵岩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 索 引 号:00823272-x/2019-00255
  •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
  • 发文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19-02-22
  • 发文字号:三交运函〔2019〕261号
  • 发布日期:2019-02-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邵岩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更新时间:2019-02-25 11:09:00

市交通运输局

                        三交运函〔2019〕261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邵岩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邵岩同志:

您好!您于2019年2月11日提出关于“网约车漫天开价,到达目的地,索要高额车费,从红土坎村到吉阳大道190号圣巴厘医院正常车费10元钱,它索要100元,不给还威胁我人身安全。车号琼BD08859,司机非常嚣张!希望三亚市旅游局及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别影响三亚市旅游的环境”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政府热线于2019年2月4日转来你电话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当天下午与您取得联系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核实琼BD08859车辆为三亚天行电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网约车,该车于2018年11月以租赁的方式承租给唐仁玉驾驶,2019年2月4日唐仁玉驾驶该车辆在吉阳区红土坎村以下车招揽的方式搭载你们前往圣巴厘医院,随后因车费发生矛盾。

二、处理结果

    驾驶员唐仁玉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运管处拟依据规定对唐仁玉处以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对三亚天行电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租给唐仁玉使用的行为,我局运管处拟依据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针对驾驶员唐仁玉存在违反与三亚天行电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天行电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合同条款已对承租人进行违约处理,并收回车辆。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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