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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更好服务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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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17:56 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聚焦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农村地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

《通知》强调,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适应和满足农村地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在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基础上,挖潜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重点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

《通知》指出,要注重部门协同,做好分类施策。各地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分析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动态、精准掌握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优化服务供给模式,最大程度满足农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农民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做法,组织引导农民工集中有序返乡返岗。鼓励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积极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在客流稀少地区,规范发展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组织模式;明确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客运经营者可依托自有运力依法申请包车客运经营业务,满足农忙时段包车运输需求;以水路交通为主要出行方式的地区,要采取提前预约、加密航班、延长运营时间等方式,增加供给能力。

《通知》明确,要统筹安全发展,加大政策扶持。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强化驾驶员、船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车辆、船舶技术状况维护,保障车船安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提升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选择合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船舶。要积极借鉴吉林等省份利用退坡资金专项支持农忙时段农村客运等典型经验做法,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大对重点时段运输组织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强化资金、政策扶持,切实保障农村客运服务“开得通、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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