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申请,按照《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的工作程序和许可条件,我局拟对以下 道路客运班线、包车等经营作出许可,实行公司化经营,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
序号 | 申请人 | 拟许可事项 | 拟投放车辆 数及单车座位 |
拟起讫站点 | 拟途经路线 | 拟停靠站点 | 拟日发班次 | 拟投入车辆车型和技术等级要求等级要求 | 拟经营期限 | 备注 | ||||
1 | 海南高速公路 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新开辟三亚至 儋州光村客运班线 |
2辆35座大型 高一级客车 |
三亚汽车站至 儋州光村停车场 |
G98(西线高速)、县道X500 | 三亚中心鱼港 | 4班/车 | 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标准和国家排放标准的大型高一级客车 | 由许可决定书签发之日起计算6年 | 二类客运班线普通班车客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