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申请,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的工作程序和许可条件,我局拟对以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作出许可,实行公司化经营,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4日。
序号 申请人 拟许可事项 拟投放车辆数及座位数 拟起讫站点 拟途经路线 拟停靠站点 拟日发班次 拟经营期限 备注 1 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 新开辟三亚至广西钦州客运班线经营 三亚汽车西站至广西钦州汽总站 黄流汽车客运站、东方汽车客运站 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标准和国家排放标准的大型高一级客车 大型高一级豪华客车
拟投入车辆车型及技术等级要求
2辆50座以下(含)
途经G98(西环路段)、G225、黄流、海口、G15、G75、六钦高速、G325
1班/车
由许可决定书签发之日起计算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