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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20年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客运市场投资风险预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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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11:21 市交通运输局

为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避免盲目投资,推动网约车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发布2020年三亚市网约车客运市场投资预警通告,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一、我市出租汽车市场运力现状

截至2020年10月20日,我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共6家,巡游出租汽车保有量为2550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共48家,网约车保有量为5100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和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的仍在持续增加。

二、风险提示

(一)目前,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持有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数量较多,希望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科学规避投资风险。

(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对以租代购、挂靠经营等合作方式要审慎对待。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合作(租赁)公司名下,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经营,易出现车辆权属不清,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维权困难以及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承担连带责任等。网约车平台企业要加强对所属租赁企业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加强对融资租赁经营模式的风险分析。

(三)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等正规途径了解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规定等相关政策,不要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非法中介,谨防上当受骗。目前,车辆所有者(含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市受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资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有效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予以当事人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见附件);网约车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方式载客运营,不得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诱导乘客消费、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驾驶员之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双向选择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利益分配方式不同,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者在办理网约车相关证件后,并不能确保进入相应的平台公司并获得预期的派单或收益。

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认真调研我市网约车市场需求、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评估风险,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或经济损失。


附件: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令2016年第60号)

     2.三府【2018】200号--关于印发《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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