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市公安局联合起草《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和托运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2日。
1.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yjtjysk@hainan.gov.cn。
2.信函邮件: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三亚市临春河路213号,收件人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联系电话:0898-88667837,邮政编码:572000。
3.电话(传真):电话反馈0898-88667837,或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至0898-88667872。
4.线上留言:通过网站征集系统提交意见建议。
附件:1: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和托运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和托运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三亚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