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主要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1.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是三亚市人民政府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操作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个类别,分别为主题分类和组配分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网站内容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搜索信息按照信息类别、信息格式和发布时间等分类展现,信息类别分为新闻、政务、互动、服务、图片和站群等,信息格式涵盖word、PPT、excel、txt、rar等,发布时间包括一周、一月、一年及自定义时间段。此外,关键词搜索还可以根据内容相关度、发布时间的先后次序、全文匹配或标题匹配的方式展现信息。
(3)文件搜索:没有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三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发文机关为“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即可搜索到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的全部文件;选择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2.“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sanya.gov.cn/)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具体操作方法:
(1)目录导航: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的组配分类,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网站内容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标题或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搜索信息按照信息类别、信息格式和发布时间等分类展现,信息类别分为新闻、要闻动态、图片等,信息格式涵盖word、PPT、excel、txt、pdf等,发布时间包括一周、一月、一年及自定义时间段。此外,关键词搜索还可以根据内容相关度、发布时间的先后次序、全文匹配或标题匹配的方式展现信息。
3.其他方式: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或是通过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政府信息,或登录“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sanya.gov.cn/)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关
受理机构: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3号交通小区办公楼5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898-88667706
传真号码:0898-88667872
邮政编码:572000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jtjsanya@163.com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或登录“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或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3.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并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限告知书》。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0898—88272531)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0898—88989623)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