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运党组[2008]4号
关于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班子成员处分的决定
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
根据局调查组《出租车罢运事件责任调查报告》,鉴于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局务会交办的督促公司降低出租车承包租金、退还司机一次性上缴承包金和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工作中,存在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租汽车罢运事件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经2008年12月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一、免去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胡文忠处长职务。
二、免去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赵卓刚副处长职务。
三、免去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吴毓哲副处长职务。
四、调查组要对三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处班子成员以及下属中层干部落实局务会交办的督促公司降低出租车承包租金、退还司机一次上缴承包金和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布置的任务不落实,监管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个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调离、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理。
中共三亚市交通局党组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