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交运〔2023〕247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三亚海岛乐船务有限公司经营市内
水路旅客运输的批复
三亚海岛乐船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三亚海岛乐船务有限公司关于经营市内水路旅客运输许可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第五条、第七条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经营市内水路旅客运输,并给予核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为:三亚港东至大东海、西至南山寺附近海域旅游客运(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8年5月17日止)。
二、配发“海津号”高速客船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三亚鸿洲国际游艇码头东至大东海、西至南山寺附近海域旅游客运(不得进入南山寺景区海域);配发“海之梦”“海岛乐3”高速客船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三亚鸿洲国际游艇码头至三亚湾近岸海域旅游客运。
三、请你公司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与港口企业进一步完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的设备设施,确保海上旅客运输安全。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