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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审〔2023〕25号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28日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转来你司提出《关于新增10辆车投入三亚至五指山定制客运线路经营的请示》(46020000JT-XK-83012306280001)申请。
经审查,你司申请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 讫 地: 三亚至五指山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大本、新政、毛岸
日 发 班 次 下 限: 6班
车 辆 数 量 及要求:(一)投入10辆7座中小型中级客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投入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不得转让经营权,不准利用社会车辆挂靠经营;(三)投放的车辆型号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名录库车型,新增及更换车辆应按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2023年行动计划比例投放;(四)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并接入全省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平台;(五)投入车辆运营期限与线路许可期限一致,到期后自动退出营运市场。办理车辆营运手续时,必须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二款规定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六)线路许可期限按照《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三交运审〔2019〕2号执行。
经营期限: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2027年12月3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农村道路客运¨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投入现有车辆þ 投入新购车辆þ
请于2024年1月9日前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