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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2024〕437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交通运输局(含育才生态区)、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三亚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君,88667873)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三亚交通运输良好环境。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处于“摩羯”台风过后的复工复产紧张繁忙时期,且第四季度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更大、标准要求更高。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压实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刻汲取行业事故教训,针对性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各级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蔡海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陆成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小琼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建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庄海燕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和港航运
输服务中心主任
陈汉华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
罗兆文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
袁泽华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王 强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旷冬年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市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四楼安全科(联系电话:88667873)。
三、检查时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
四、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车载电视、车站、候车厅、侯船厅、水上运输船舶的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广告牌等宣传媒介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2.负责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的工作。检查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年度审核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顿。
3.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的监督检查。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及时疏散客流,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的安全规定执行情况。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4.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出租车、公交车、旅客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旅游观光船舶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情况。
5.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和路况信息,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行为,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和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安全组织管控,严防公共汽电车火灾和高处坠落等风险。
6.加强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管理。要扎实推进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年度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督促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时必须装紧急切断装置;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运输的行为;在充装场所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行为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
7.负责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招生、教学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资质审查情况,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各类学校、培训点和擅自设立的招生点、报名点、代办点;督促驾培企业严格核定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督促驾培企业落实对客、货车辆驾驶人进行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内容的培训。
8.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突出检查客渡船、客运码头、危货运输码头,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船。
9.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
10.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渡口、渡船、码头、运输船舶、潜水观光船等安全运营情况,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取缔船舶非法营运行为。
11.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熟悉掌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台账,三年行动部署情况等。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水运科、运输服务科、市道路和港航运输服务中心、全市各水路运输企业。
(二)全市农村公路安全检查内容
1.负责开展所管养公路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广告牌、横幅等媒介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2.负责指导、协助农村公路养护道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安全防控网络建设情况、巡逻密度、安全标识(志)设置情况、公路安全保护措施情况,检查养护道班防火、交通安全教育等情况,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3.重点排查桥梁、隧道、道路边坡等易受风雨影响区域的安全隐患;加强临水临崖、长陡下坡、长大桥隧等重点路段巡查,及时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确保路网安全运行。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
5.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农村公路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情况。
6.负责检查重点路段和区域集中治理情况,会同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合机制,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加强路政路查工作,严厉查处损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科、市交通综合保障中心。
(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负责组织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项目工程安全顺利施工。
2.负责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业安全队伍建设情况,在建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情况。
4.检查建设单位落实“业主、监理、施工”三位一体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应急机制、安全技术检测、施工地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施工工地设置安全施工警示标志情况,施工工地用电是否规范,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规定,强化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减灾治理。
5.加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科、市交通综合保障中心、各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五、加强值守,切实有效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进一步细化“三管”“三应”“三落实”工作标准和措施,遇到有不能确保安全运行情况时,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撒尽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故险情,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请各区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及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其做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秩序的稳定。
(二)严格检查,严肃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管辖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督促和指导,强化措施的落实,防止安全生产大检查流于形式。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其按期整改。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做到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和港航运输服务中心和市交通综合保障中心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含图片资料)报送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