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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审〔2023〕21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福建极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极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你司于2023年4月27日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
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和《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准予你司依法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经营区域: 三亚市
经营期限: 2023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本机构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你司颁发、送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