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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运〔2026〕149号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船舶和租赁游艇
经营行为的通知
各客运船舶、游艇租赁经营企业:
近期我市在开展非法潜水整治专项巡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非法潜水经营者利用动力橡皮艇、摩托艇等交通工具从客运船舶和租赁游艇接驳游客载送到非法潜水海域开展违规潜水活动(含浮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风险。根据我市就开展“春雷行动”违规潜水整治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维护海上旅游运营秩序,有效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组织、诱导、误导游客参与非法潜水(含浮潜)等违规活动,严禁利用未登记备案的动力橡皮艇、摩托艇等交通工具接驳乘客开展海上娱乐项目。
二、严禁携带任何相关潜水设备上船。
三、在划定的合规海域参与海上娱乐项目。
四、客船游艇出海后,乘客上下船艇应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信息登记内容包括身份信息、二次消费项目、经营者信息、往返时间等。
请各客运船舶和游艇租赁企业自收文之日起,立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实际经营内容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许可及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实际经营内容制定完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是否签订人员海上接驳安全协议等,并对所属船艇及从业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所有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检查,针对利用未备案动力橡皮艇、摩托艇等交通工具违规接驳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对查实的违规接驳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