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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
海南鸿洲海洋旅游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经营的“蓝湾一号”游艇出航前未对游客进行安全讲解、灭火器未检测、救生圈缺少反光带、救生圈未标注船名船号、游艇上缺少安全警示标语等问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风险。
根据《海南省游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司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于2026年5月8日前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