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2〕467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琼财建〔2022〕857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3〕263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琼财建〔2023〕481号)文件要求,我市2021/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部分发放情况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客运企业以及农村公交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业主单位。
二、资金情况与资金分配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的资金涨价补贴部分184.68万元,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资金186万元。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涨价补贴部分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统筹用于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升运输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等。经研究,鉴于我市农村客运服务以公交客运为主,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客运企业也只有一家,况且目前正在建设的梅山公交首末站存在资金缺口,决定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涨价补贴部分发放至三亚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涨价补贴部分发放给三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我市2021/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部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
监督电话:88667871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