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运输〔2025〕158号)的文件要求,全省正推进营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可享受补贴。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有1家企业新购置4辆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向我局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该4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每辆3.5万元的补贴申领标准。
现将以上车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谢祥国,联系电话:0898-88686503。
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