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运输〔2025〕158号)的文件要求,全省开展营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
2025年11月1日-11月19日,共有7家企业新购9辆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向我局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9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3.5万元/辆申领补贴标准。
现将以上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谢祥国,联系电话:0898-88686503。
附件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