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运输〔2025〕158号)的文件要求,全省开展营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期间,共有2家企业、4辆营运货车向我局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4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均符合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补贴申请条件。
现将以上车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谢祥国,联系电话:0898-88686503。
附件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