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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40-4/2021-02138
  •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
  • 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5-10
  •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21〕64
  • 发布日期: 2021-05-16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05-16 15:14:0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21〕64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农村道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海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办〔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海南自贸港建设,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明确各级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要部署,按照“服务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海南省既定的目标,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确保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真正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二)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健全完备。

三、农村公路路网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614.815公里,其中: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列养的县道里程为117.340公里;由各区(育才生态区)负责列养的乡道243.925公里、村道1331.952公里;未纳入列养里程硬化路921.598公里。

四、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形式

(一)养护范围:农村公路养护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和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等。

(二)养护分类:农村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专项养护工程和应急养护工程等。

(三)养护模式: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可以按照“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体系和“三员”职责组织实施;县道、乡道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村道日常养护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交由专业保洁队伍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可通过招投标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资质的养护工程生产作业单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及职责划分

按照“县道市管、乡、村道区管”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领导,加强路长考核,促进社会监督,促进管理体系高效运行。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一)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1.市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

2.区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为各区(育才生态区)具体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

3.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设置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二)具体职责划分

1.市政府履行全市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规定,筹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检查各区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落实,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包括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有关农村公路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负责审核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核算拨付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等。

3.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包括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经费等,确保经费足额到位,同时办理资金拨付、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参与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4.各区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根据明确的权力和职责,因地制宜选取适合的养护模式,统筹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实施,合理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并充实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指导村委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推动以区、村委会等为单位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两侧的垃圾、杂物等,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为派出机构,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养护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5.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规划的衔接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加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可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六、养护资金的筹措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资金。

(一)养护工程费。各级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实际路况,明确需实施养护工程的路段,并充分考虑每年的应急养护工程需求,编制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和资金需求逐级进行上报,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上限为养护工程预算总投资的60%,具体由省交通运输厅统筹确定,省级资金下达后统筹安排用于补助各区养护工程,缺口部分由市(区)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其中:县道的水毁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修资金仍按原渠道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解决,乡、村道的水毁及应急抢修资金由各区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解决,育才生态区由市级财政预算解决。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补助资金,确保养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区(育才生态区)开展示范区、示范路创建,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养护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调整奖励支持方向。“十四五”期间支持开展“美丽乡村路”建设,每年评选5条“美丽乡村路”示范路,每条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如被省交通运输厅评选为示范路,则省交通运输厅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日常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原则上由各区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市政府也将积极向省级财政申请资金补助支持,并争取逐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000元,其余未列养硬化路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000元(未纳入列养里程硬化路921.598公里),其中:列养线路省级财政补助20%,市(区)级财政投入80%;未列养线路(乡、村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由区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解决;育才生态区列养线路由市财政补助80%,未列养线路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同时各级财政要根据公路里程的增加、养护成本变化、地方财力增长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增加财政预算资金。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区)根据公路使用年限、路况水平、自然条件等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不得用于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和养护机构运行经费。

七、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对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省级安排的养护工程费由各区(育才生态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编制计划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资金,省级资金下拨后,再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不得以虚报冒领、重复申报、报大建小等手段套取省级补助资金。

(三)省级安排的日常养护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逐年汇总编制分配计划,省级财政核准后于年初划拨到市级财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财政申请划拨到各区财政。

(四)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交通运输局等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季度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及日常养护资金应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常养率,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加强公路桥梁检测和路况评定,逐步建立以技术状况为依据的养护决策机制。加强危桥改造和路面维护,加快推进漫水桥改造,积极推进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和防排水设施,加大养护工程实施力度。

(二)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仍处于探索阶段,要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专业施工队伍实施,推广将日常养护与修复性养护、应急养护等养护工程捆绑实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和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

(三)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体系。将单一的部门管理转变为“路长”负责的综合管理,加强“路长制”常态化运行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加快实现“路田分家”和“路宅分家”,全面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四)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推广再生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公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展“美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全域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公路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推广应用海南省交通运输“四好农村路”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组织对县道路面技术状况评定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抽检,5年规划期内检测频率不低于1次。

(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90%。

(六)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

(七)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制度和队伍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市有路政员、区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技术和路政管理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八)强化考核监督体系。为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开展绩效考核,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制订规范制度。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出台《三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制定养护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实行考核评价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重点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落实、路面技术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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